买个带那功能的不就行了
前面的等是给自己看的,后面的是给别人看的。
不可以。
依据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
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:
一加装、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,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;
二加装、改装车篷、车厢、座位等装置;
三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;
四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、改装行为。
禁止驾驶拼装、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。
第十五条
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一悬挂号牌、临时标识,并保持清晰、完整,不得遮挡、污损;
二不得使用伪造、变造的行驶证、号牌、临时标识,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、号牌、临时标识;
三制动、鸣号、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正常。
扩展资料
依据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
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,除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规定外,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;
二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;
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。
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;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,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。
第十七条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,对非机动车采取疏导、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等措施。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情况,在非机动车道设置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提示。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